百余指标,标定兴武之路******
打造党管武装、智慧动员等22个建设品牌,开展军地联合指挥机构规范、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等6个试点,大学生入伍比例稳定在90%以上……年终岁尾,河南省军区党委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筹划新年度工作并科学论证编制第二个“三年规划”,对标对表上级工作部署,制定涵盖37个重点工作的106项具体工作指标,压实强军兴武的责任担当。
“高标准的工作谋划和清晰的目标规划,一定程度决定着单位建设发展的方向、层次和质量。”省军区政委徐元鸿告诉记者,2020年,他们结合职能任务制定省军区建设第一个“三年规划”,细化每年党管武装、备战打仗、兵员征集、民兵建设等重点工作的目标、标准和方法,以党管武装模范县考评、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等工作为抓手,实现重点工作持续突破、全面建设提质增效。
“对标职责使命我们缺什么,聚焦备战打仗我们干什么,推动高质量发展我们立什么”,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后,该省军区着眼推进打仗型国防动员建设,围绕“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增加新域新质作战力量比重”等新课题、新要求,深入地方政府机关、驻军部队、科研院校召开座谈会20多场,收集数百组数据,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入思想、进入工作,转化为强军兴武的务实举措、标准规范,融入省军区各项建设。
聚焦备战打仗是该省军区筹划新年度工作的核心指向。记者在该省军区战备建设局新年度工作计划中看到,该局聚焦国防动员备战打仗准备,紧扣民兵建设质效,筹划打造“河南后备铁军”等4个优质品牌,对应设置指挥能力达标率等12项关键指标。“三年规划”要求全省民兵分队基地轮训率、新质力量编建率等每年提升1个百分点。
“这些指标并非空穴来风,都建立在科学数据支撑基础上。”该局参谋张晨说,未来3年全省每年将有4至5个民兵训练基地建成投入使用,基地化、整建制轮训承训民兵能力持续提高;全省平均每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800多家,为扩大新质民兵力量规模提供了可靠保证。
“科学的规划计划应因时而定、因势而变,做到实事求是、紧贴实际。”省军区司令员赵钧介绍,近年来,该省军区走开“理论学习、研究问题、进入决策”的方法路子,开设“强军中原大讲堂”,围绕部队重点工作先后组织24次集中研讨,不断用习近平强军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谋划发展。今年下半年征兵,他们积极响应人才强军号召,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优化高学历青年应征入伍政策措施,使大学毕业生入伍比例提高20多个百分点。在筹划新年度工作时,他们拟完善精准征兵工作机制,采取优先征集特长专业学生等措施,持续提高大学毕业生入伍比例。
“一流建设要靠精心设计、规划牵引,更要靠精准督导、精细落实。”为发挥编制规划对部队建设的牵引作用,该省军区研究出台《加强机关工作统筹的措施》,采取每周交班汇报年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每月汇报基础性工作清单、讲评推进基层抓建情况、报告经费使用进度等机制措施,狠抓以备战打仗为核心的年度目标任务刚性落实,确保每一项工作都严格按路线图、时间表推进,紧紧抓在手上、件件落到实处。(李光辉)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