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基层沉到一线 以实调研筑牢工作基础******
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基层沉到一线
以实调研筑牢工作基础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打造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更好谋划未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基层、沉到一线,扎实开展调查研究,以高质量调研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日前,山东省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结合年度重点课题调研成果开展研讨,并交流了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各市纪委监委的部分调研成果。
“省纪委监委制定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提出4大重点调研方向,建立常态化调查研究、调查研究工作统筹协调、调查研究成果交流转化等5项调研制度,并明确调查研究纪律作风。”山东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结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调研工作重点向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侧重,不断推动解决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
据了解,这些调研课题回应的都是当前面临的十分紧要和紧迫的现实问题,既有对党的十九大以来腐败问题涉及重点领域、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专项监督等综合性工作的分析思考,也有对精准问责、村(社区)巡察、审查调查思想政治工作等重点业务的研究梳理;既有对发挥审理部门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作用的解剖透视,也有对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办案、国企和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积极探索……结合各调研组不断研究新情况、提出新思路、破解新难题的实际,山东省纪委监委将评选出优秀调研成果印发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推动调研成果转化运用。
“市级针对派驻机构本身的专门性业务规范相对较少也比较分散,亟需‘天津版’配套制度”“实践中,派驻机构工作程序、审批流程和内部管理等需进一步优化”……在天津市纪委监委召开的调研座谈会上,来自河西、河东区纪委监委和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等7家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负责同志,围绕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结合联系派驻机构实践中的经验做法、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进行深入交流讨论,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天津市纪委监委在起草派驻机构工作实施细则过程中,面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118个单位和部门展开三轮调研,收集到意见建议1181条及相关问题73个。“通过深入调研,既系统了解了全市派驻机构改革成效,又准确掌握了派驻实践中在理念思路、改革落实、业务运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制度细化需求,为高质量完成起草任务提供了实践基础。”该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目前,实施细则已经顺利制定出台,在其中也专门作出了规定,把开展专题调查研究作为“室组”联动监督的重要内容。
把坚持问题导向作为实调研和抓落实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江西省纪委监委深化“三不腐”一体推进,聚焦工程建设领域、国有企业、招商引资等14个专题,开展重点领域反腐败突出问题研究工作,并结合调研情况分类施策。黑龙江省纪委监委聚焦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强农村基层“微腐败”治理、提升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政治监督实效性等一系列贴近黑龙江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的内容,开展有益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调查研究,做到研究一个课题、形成一份报告、解决一个领域问题。
近日,福建省宁德市纪委监委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聚焦农村党员干部信访举报情况,在线上全面汇总梳理的基础上,深入部分县(市、区)田间地头了解真实情况,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查阅案卷资料等方式开展专题调研。
“调研发现,当前涉及农村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农村‘三资’管理方面,主要表现为违规处置集体资金,低价出租集体资产,乱发、滥发津补贴;村级工程建设领域,主要表现为项目建设过程中规避招投标,以他人名义承揽工程或将工程项目私分给亲友……”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宁德市纪委监委提出推动监督重心下沉、加强靶向监督治理、深化协作监督机制等具体建议。
为更加规范、更加有力、更加有效推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宁德市纪委监委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了乡镇纪委监察组履职“1+N”机制,着力解决部分乡镇纪委主责主业不明晰、履职监督不精准、制度机制不健全、衔接配合不顺畅、能力素质不过硬等短板弱项问题。(中国纪检监察报 记者 李灵娜)
现在还有必要继续戴口罩吗?最新回应来了******
今天(1月11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重点机构和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有关情况。要点如下↓
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仍是防控重点
实施“乙类乙管”措施后,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仍然是防控重点。
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要加强健康监测和早期干预,确保重症高风险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转诊、及时救治。
商超、物流、餐饮、交通等行业的从业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症状及时报告。
关于养老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疫情防控
一是内部分区管理,防止不同区域间交叉感染。
二是在疫情严重期间,经科学评估适时采取封闭管理,防范疫情引入和扩散风险。
三是疫情流行期间外来人员进入机构应提前预约,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现场抗原检测阴性结果。
四是明确机构就诊定点医院,建立就医优先的绿色通道,对机构内感染人员可第一时间转运和优先救治。
关于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疫情防控
一是加强人员防护。做好员工自我健康监测,如有相关症状要及时报告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员工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引导顾客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再测温和查验健康码。
二是加强环境卫生消毒。商超、农贸(集贸)市场要加强通风换气,每日开窗通风2一3次。商超要对公共用品和设施,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2次,及时清理垃圾。农贸(集贸)市场要对批发档口进行集中统一清洁消毒。摊位经营者应履行“一日一清洁”等要求,每日营业后及时消毒。
三是提倡无接触服务。鼓励顾客优先采用扫码付款方式结账,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和排队时间。鼓励线下与线上购物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即时零售、网订店送等服务。
中疾控专家:仍需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以下情形尤其应佩戴口罩
实施“乙类乙管”之后,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回应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以下情形:
一是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需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等级口罩;
二是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三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
四是近距离接触或护理有新冠感染者或有相关症状者时;
五是医务工作者,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旅游、保洁、快递等从事公众服务及密闭场所工作人员。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ID:cctvnewscenter)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