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剧2022:走出“讨好型人格”?******
闫小平
在2022年很多个演出暂停的日子里,不少演职人员仍然在排练厅、剧场里孤独地蹬踏,没有全部打开的灯光下,看得到地面扬尘细小,时时扑起,像北京刮风的冬天微缩在这群人的脚下。在心情烦闷等待改变的时间里,每一日都是这样的冬天,每个人都有过狼狈的笑话,但在改变真正来临的时候,却充满着一种未知的气息。
过去的一年像一根被拉开的皮筋,时间缓慢地被展开,当皮筋突然被恢复原状,会有人被弹痛得猛然惊呼。但这种疼痛简直不能被称为疼痛,那一声惊呼并没有什么意义。剧目一定会越来越丰富、观众的选择会越来越多,就像冬天结束后的大风,微尘、混乱、恐惧都会被压低,在天地都光秃秃一片的混沌中,钟声继续、灯光亮起。
《两京十五日》王晓溪 摄
从某方面来说,2022年的结束,也是剧场这几年一种常态的终结,但剧场面对的并不是一键重启。也有人说,正是这几年外国剧目的缺席,使国内剧目过上了“风光”的日子,这话是有些过于极端了。这几年的演出不断遭受疫情暴击,困境中仍见不断有剧目诚意地与观众共度时光。前后两种不同的外在光彩和内在光亮,于交错中,到底见出不同。
经市场努力多年,不同戏剧形态有了更清晰的观众画像。但在市场艰难的2022年,难免有制作方前仆后继生起引流之心,然而结果往往并不如人意,两两错愕、一别两宽已是最好结果,很少有类型化、垂直化的观众愿意走入制作方所想象的“更开阔或更细分的剧场”,所期待的“观众增量”,自然也是镜花水月。
除了制作方,创作者也不无迷茫。近年流行一个词“讨好型人格”,“如何克服讨好型人格?”的回答得到几十万高赞,都以不同心态逐条对照特征,拍腿直道:“这不就是我嘛!”其中有痛下决心修正性格者,也有揽镜自怜发嗲发痴者。戏剧作品也大有此趋势。作品都是创作者人格的影子,如果年来“讨好型人格”遍地,不可避免创作者中强硬到底、自我到底者日少,以作坊之力,毕工业化之功者日多,试图弥合或者放弃差异,以令观众满足为自己心意,善哉。
但戏剧说到底,总该出现一些在“美好浓情”之外,奇凸崛愣却仍然美好、浓情更浓的事物。观众愿意花数倍于其他文化产品的价格走进剧场,最应该得到的是真实的人和人之间的连结。戏剧是人心的自觉,是人对世界的自然反应,台上之心如清水见石,台下亦在波漾之中,是剧场至美时刻。心心念念于观众想看什么的人,不如问问自己,你想和观众说什么?
过去一年,做戏者不易,看戏者也不易,以下聊的只是自己看的少部分而已。
北京大华城市表演艺术中心:咱们自己的剧院
以老派强硬的实验姿态行走在主流世界中,用幻觉般的乐声、光影、奇景把观众卷入其冷峻的思考之中,这就是易立明导演留给观众的印象。在他这一代导演中,他享受独行,随意漫步,毫无不安之感。
2022年,易立明担任北京大华城市表演艺术中心院长、艺术总监后,却一改往日冷峻之姿,态度如剧院墨绿大门一样沉稳温和,不厌其烦地向媒体阐述剧场和个人、街道、社区、城市的关系,渴盼自己能为观众提供友好邻居一样的关系,并为此而感到满足。“咱们自己的剧院”一语,难得地寻回了艺术的温度感,也令中心成为北京2022年最受关注的新剧场。
《科诺克医生》
但回归导演工作,易立明个性不改,他2022年最令人关注的当属“医学三部曲”,率先推出的《科诺克医生》《我是哪一个》分别用法式喜剧、英式客厅剧的不同方式,内窥镜术般地,将医学题材演绎成对权力系统的观察,甚至试图提出人挣脱权力关系的可能性。
《世界旦夕之间》《两京十五日》:小剧场导演稳步商业剧场
李建军和赵淼都是小剧场成长起来的导演,在2022年沉稳步进商业大剧场。
旧电影搬上舞台一度也是热门之选,但多为情感怀旧的商业制作,倒没想过李建军也做此选择,而且用即时投影、绿幕抠像和预录影像等技术,去包裹上世纪70年代对于今天的幻想。这难免有过时之虑,并不讨好。但李建军用嵌套的形式,通过设计叙事使文本更具意义,把一部电影实实在在地变成了剧场作品。《世界旦夕之间》和李建军之前的作品相比,相貌更稳重,但情绪是连贯的,仍在歌唱着普通人劳作的世界和劳作之下的隐秘暗影。
《两京十五日》是开发IP一脉的余热,也是2022年剧场里最具代表性的一部IP戏。版权方拆掉高志森的三面LED,掉头180度,请来以肢体成名的赵淼导演,把方向重新拉回剧场。虽然原著党不满原作变得零散,但对于如此长篇幅,且要保全完整故事满足非剧场观众的IP开发,赵淼以意象构建出一个完整的叙事框架,是目前可以看到的最佳选择。
黄盈《我这半辈子》易烊千玺入职风波
黄盈直到2022年才排出了《我这半辈子》,讲述老舍的故事,却处处见出黄盈自己。很多台词如果是黄盈本人来说,也毫不违和。在剧的结尾,黄盈虚构了一场常顺(老舍)与父亲在鬼门关相见的戏。父亲没有抚养过常顺,却通过鬼门关前的一句话成为了常顺生命中最重要的角色:“下一次我见到你的时候,希望你不要这样面有愧色。”这种典型的父亲形象,出现在老舍背后,其实是黄盈想要通过《我这半辈子》传递的一份观念:“我觉得人人都有一个终点,你永远无法预料自己是怎么结束的,但是我们能做的,就是当终点到来的时候,我们能做到‘不会面有愧色’地走过去。”
《象棋的故事》
《我这半辈子》讲述了老舍前半生的故事。据说,老舍后半生的一部名著本来有望于2023年排演,主演是传出入职风波的易烊千玺。明星入职国家表演艺术团体,多年来常引起争论。从赞叹明星热爱舞台到抨击明星占用体制资源,也是2022年发生的转变之一。其实观众并不低估明星对舞台的尊重,背后更多的还是年轻人对于个人机会减少的焦虑,对于艺术在艰难生活中必需性的怀疑。
韩语版《骆驼祥子》接受度高各国文化中心放映迭出大招
不少观众看戏(我经常也是),总忍不住要问“好人坏人”,希望能锚定眼前的世界。但看老舍作品往往难以如此,因为老舍笔下的故事,尤其是《骆驼祥子》,和我们贴骨贴肉,我们很少会问自己——我是好人还是坏人?韩国导演高宜雄的《骆驼祥子》却能满足观众“明辨好坏”的需求。正如剧中特有的夸张的台词方式和表演动作,韩版《骆驼祥子》并不把观众在绝望和希望中来回拨弄,而是用一种极为日常感的方式引出满场笑泪。
韩版《骆驼祥子》是通过高清放映的方式和观众见面的。在外国剧目缺席的最后一年,各国文化中心的放映在线上线下持续发力,俄罗斯文化中心线上免费限时观看圣彼得堡戏剧季后,又推出契诃夫之夜活动,“卷”得要命。英国国家剧院的《初步举证》趁着新鲜热辣就“来了”北京。法国文化中心纪念莫里哀诞辰400年活动的放映,让北京观众领略了那种传统得几乎乏味、但实际非常扎实的法国喜剧,彰显了剧作本身的魅力。
《我这半辈子》 李晏摄
鼓楼西的独角戏中间剧场的科技艺术节
2022年,独角戏重新引发关注。鼓楼西剧场先是推出三部“独角show”,然后策划“独角戏戏剧节”。在炎热夏天,《一只猿的报告》《象棋的故事》《吉他男》带来了一股静气,足令人清凉。处于那个时刻的几个戏剧人与其说是占据了一个转折时空上的立足点,倒不如说他们在一个刚刚成型即将消失的世界里,哪怕片刻,也要站立。
演出行业在经历了三年的直播、线上等方式之后,科技艺术节在2022年理所当然地得到了更多关注。但中间剧场的科技艺术节在科技+艺术的主题下,一直把对自我身份的探讨作为重点,每部戏既有科技运用于剧场的试验,也有剧场人在当下社会自我发展轨迹的投射,唤醒的是科技设备中,人的自我意识。这种科技烈然有声向温柔无声的过渡,悄然印入了大时代更替的痕迹中,再一次具有了一种符号的意义。
闫小平,青年剧作家,戏剧导演。
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